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
天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阶段)
自行验收结果公示
时间:2025年4月27日
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的环评批复,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对天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阶段)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经专家评审,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落实了环境保护设施,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及满足环境管理要求,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27日。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022-59891907
附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已压缩)4.22中石化催化剂一阶段验收报告(全文档)(4)_1-50.pdf
(已压缩)4.22中石化催化剂一阶段验收报告(全文档)(4)_51-100.pdf
(已压缩)4.22中石化催化剂一阶段验收报告(全文档)(4)_101-150.pdf
(已压缩)4.22中石化催化剂一阶段验收报告(全文档)(4)_151-200.pdf
(已压缩)4.22中石化催化剂一阶段验收报告(全文档)(4)_201-250.pdf
(已压缩)4.22中石化催化剂一阶段验收报告(全文档)(4)_251-300.pdf
(已压缩)4.22中石化催化剂一阶段验收报告(全文档)(4)_301-350.pdf
(已压缩)4.22中石化催化剂一阶段验收报告(全文档)(4)_351-400.pdf
(已压缩)4.22中石化催化剂一阶段验收报告(全文档)(4)_401-450.pdf
(见链接)
验收意见
(见链接)